中汽中心:关于构建绿色智能高效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3-2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的建设重点,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近期,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出推动汽车消费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建设,对于加快我国新基建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以及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汽车工业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尚不能全面满足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双碳目标下,我国交通领域电动化转型不断加速。汽车的结构和动力来源的变化,促使交通领域能源需求类型也发生了变化,交通能源补给体系正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革,将实现由石油等传统能源补给为主向以电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新型能源补给为主的转变。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是指支撑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所需的能源补给体系,是包括电能和氢能等能源补给的多环节、多部门协作的综合体系,除基础设施外,也包括能源的制储运等上游供应链条。新型交通能源基础设施是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指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交通能源补给功能的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充电站、换电站、加氢站,以及一些混合形态的交通能源设施,如光储充电站、“油氢充换”四站合一的混合站等。

目前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新型交通能源补给的规模、布局和结构方面也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一是电能补给规模、设施布局尚不能全面满足纯电动和插电式车辆发展的需要。从规模上看,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发展需要强大的电网和电力资源的保障。2022年四川地区电力短缺事件,暴露了我国部分地区电力保障能力的不足,也引发社会对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的担忧。未来,电力容量的不足已成为阻碍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的最重要因素。从布局上看,充换电设施在城市内部布局不合理、农村地区布局相对较少、高速公路和城市间布局数量的不足也使用户在出行时能源补给体验较差。随着商用车电动化的快速推进,对大功率快充站、换电站等相关基础设施的需求增长迅速,这些设施如不适度规划超前建设,将会影响用户的补能体验,进而阻碍电动汽车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氢能补给规模、设施布局尚不能满足燃料电池汽车发展需要。车用氢能供给不足,加氢难、用氢贵等问题突出。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产氢大国,但70%以上来自化石原料制氢,且主要是作为工业原料而非能源使用,车用氢气供给数量仍然较少,且价格与用户可接受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氢能供给不足已成为阻碍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受审批流程不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制氢、储氢、加氢设施数量也相对较少。随着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的不断发展,对氢能生产、储存、运输和加氢站建设的需求也将持续增加。

另外,新型交通能源补给结构有待改善。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需求的快速增长对能源系统提出了绿色能源的新要求,但绿色能源占新型交通能源中的应用比例仍然较低。

新型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与新型能源系统不能实现有效协同。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提出了削峰填谷和移动灵活储能的新需求,新型交通能源补给需求的快速增长也对电力系统提出了电能供给保障及绿色能源的新要求,现有的补给体系尚不能满足双方面协同发展的要求。

二、缺乏系统规划、政策体系不完善、关键核心技术的缺失等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系统规划。国家层面尚未对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进行系统规划。目前,尚未明确换电站、加氢站建设运营相关主管部门,在国家层面,针对充换电站和加氢站的统一标准规范尚不健全。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通常将充电、换电和加氢基础设施分别予以规划,缺乏对充电、换电和加氢补给体系的系统考虑。

二是支持政策体系尚需完善。国家层面尚未在换电、加氢设施的选址、电力接入、建设审批、工程验收、安全监管等方面,建立针对性的制度和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下的促进能源高效补给的充电设施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也亟待完善。地方层面,大部分城市对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V2G)等前瞻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在电价制定和补贴政策方面仍缺乏明确支持,对于换电站和加氢站的支持政策也相对较少。建设用地方面,由于在城乡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中缺乏对建设用地的规划,导致各种补能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成本过高,协调难度大,难以实现合理布局。

三是部分领域尚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比如在双碳背景下,我国氢能产业链在一些关键技术和装备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尤其是大规模电解制氢技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固定式高压大容量储氢瓶技术,氢气管路运输、天然气管路掺氢技术,70MPa加氢技术,以及液氢的制储运加氢技术等关键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相应装备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技术的落后及生产规模的限制,导致交通用能成本较高。

四是缺少鼓励新型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的积分等激励制度。首先,目前国内在低碳燃料方面尚无相关积分政策,在新型能源生产端缺乏有效激励措施;而美国加州等已将加氢站和电动汽车快充设施等零排放汽车燃料基础设施作为计算低碳燃料积分的路径之一。其次,乘用车产品端的“双积分”政策持续推动了新能源汽车量与质的提升,但侧重乘用车产品端管理,不仅缺少能源端的绿色低碳能源的积分鼓励机制,也未将配套基础设施纳入管理范围,大部分乘用车企业对于自建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没有足够的动力。第三,绿色能源通过补给设施进入市场化交易的相关机制尚不完善,也影响了绿色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

三、建设绿色智能高效的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的政策建议

未来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是能够适应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需要,利于新能源汽车用户便利高效能源补给,利于绿电、绿氢等清洁能源补给,并与智能电网和智能汽车协调发展的绿色、智能、高效的能源补给体系。为此,建议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加强协同,制定合理引导、适度激励政策,并支持先行先试,不断完善交易和价格机制。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国家层面统筹规划

加强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统一规划。加强顶层设计,结合国家能源战略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制定国家级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发展规划,形成绿色智能高效能源补给体系战略目标和行动方案。明确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的主管部门,建立各部门间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中的分工和职责。

(二)研究出台基础设施综合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

针对补给设施领域,一是研究出台包括充电、换电和加氢基础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综合发展规划,围绕需求,构建分领域、分场景、多种能源补给方式结合的新型交通能源补给网络,提升对新能源汽车的服务保障能力。二是研究出台基础设施财税支持政策。持续支持充电桩等新型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并向保障类充换电设施倾斜。三是建立国家级新型基础设施实时监测平台。通过平台实时掌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能源补给状况,建立以平台数据为依据的奖励机制,建立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使用、交易、结算等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新能源汽车使用绿色电力。

(三)加快出台支持政策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新型交通能源制储运加试点示范。结合电能和氢能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加快新型交通能源制储运加产业链条一体化项目试点示范。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水平,积极有序开展车用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二是出台鼓励绿色交通能源应用的积分制度、财税支持政策和技术创新激励政策。研究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燃料积分政策,促进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为清洁氢、低碳氢提供更大力度的财税支持。加大对氢能、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三是完善交易和价格机制。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碳市场,包括国家核证自愿减排(CCER)资产开发与交易、碳普惠机制开发与运营、碳金融市场交易等,合理利用碳减排金融工具支持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的发展。完善电力零售价格机制和聚合交易机制。

(四)加强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协同

加强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汽车产业发展、城乡规划、电力规划、氢能规划、碳中和体系、城市交通系统等方面的衔接与协同,将新型交通能源补给体系纳入新基建体系。在城乡综合、空间、高速公路、大型交通枢纽等需要协调土地资源的规划中明确增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现有基础设施改造的相关内容。在能源规划中考虑新型交通能源需求,明确设施配套电网改造需求,建立促进氢能产业发展部门间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作者:王娜 姜运哲 吴松泉 丁振森 黄永和

单位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总师办